上世纪60年代,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枫桥经验”。此后,“枫桥经验”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各地紧紧依靠群众探索创新,形成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并作出重要部署,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落实这一重要要求,更好服务我国基层治理创新。
“枫桥经验”形成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发展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创新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几十年来,“枫桥经验”的内涵不断丰富,从社会治安领域扩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
围绕把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开展研究,助力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枫桥经验”是在基层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典范。对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研究,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深入分析矛盾纠纷的起源及其化解过程。围绕这一方面,我国社会学者从现代风险社会的特点以及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社会行为方式、社会心理等方面的深刻变化入手开展研究,为理解和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了重要参考。矛盾的产生及发展演变有其自身规律。抓住矛盾产生原因,把握矛盾发展逻辑,主动分析风险点,提前介入矛盾发展过程,才能有效化解矛盾。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社会矛盾纠纷增多,发现、防范、处置难度增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抓住矛盾纠纷新特征,把握矛盾发展演变规律,进行积极应对。
刘家坝村党支部为进一步巩固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五个到户”工作成果,深入推进党员小组长、群团组织工作制;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本村实际,成立“老刘调解室”,“老刘”由村民调解员、村支两委成员、村辅警、联村干部“扮演”,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平台,让老百姓“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自成立以来,“老刘调解室”化解矛盾纠纷200余件,真正做到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切实提升村民主人翁意识、提高村民幸福指数。获评“先进基层党组织”、“文明卫生村(社区)”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