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沅陵县探索“党建引领、群众主体、产业融合、数字赋能、协会管理”乡村治理模式,以推行“一约三会”(村规民约、幸福协会、群团组织联合会、经济协作理事会)为载体,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有效提升了农村自治、德治、法治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治理新格局。
一、基本情况
沅陵县位于湖南省西北部,怀化市北端,面积5852平方公里,辖21个乡镇,369个村、35个社区,67万人,是中南六省面积最大的县、湘鄂渝黔革命老区县、湖南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农村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乡村治理主体“空心化”、体制“行政化”、贫富"差异化"、方式“单一化”,导致农村治理行政化倾向严重、群众内生动力发挥不足、贫富差距逐渐加大、社会不良风气盛行等问题日益凸显,给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带来了新挑战。
近三年来,沅陵县率先在麻溪铺镇马家村等60个行政村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出"党建引领、群众主体、产业融合、数字赋能、协会管理”乡村治理新模式,构建了政府引导、群众自治、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依法管理的乡村治理工作新格局,走出了一条可复制、可持续的乡村治理“沅陵模式”。
二、主要做法
(一)以村规民约为抓手,开启乡村治理之“钥”。村规民约的核心是要发动群众自觉参与。沅陵结合村情实际,将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乡风文明等群众普遍关心、能够落实的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一是坚持“六步法”定约。充分发挥村民的自主性,按照“搜集群众建议—广泛征求意见—统一村民思想—召开村民大会—村民签字表决—监督试用落实”的“六步”修订法,围绕公序良俗,聚焦难点堵点焦点问题,通过“三上三下”方式,制定出接地气、有生机、易落实的“一村一规”。二是坚持“全过程”立约。尊重群众意愿,让村民当“主角”,组织村民全过程参与村规民约制定,让村民从政策接受者变为政策制定者。全县404个村(居)均形成群众能明白、愿遵守的村规民约,群众知晓率100%,村规民约成为农民群众的共同约定,成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有效途径。三是坚持“正向激励”践约。将村规民约各条款量化,将村民日常行为评价转化为积分,定期开展“积分制+爱心超市”,对遵守村规民约且积分靠前的模范家庭定期公开表扬。将积分与村集体产业分红、村民福利待遇等利益挂钩,通过“爱心超市”进行奖励兑现,激励群众积极履行村规民约,主动参与乡村治理,实现“软约束”向“硬兑现"转变。
(二)以幸福协会为载体,汇聚多元共治之“力”。按照自愿互助、共建共享原则,秉持“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理念,创新设立村级幸福协会,下设村规民约执委会、红白喜事理事会、幸福资金管委会,成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重要载体。一是筹集幸福资金。通过社会捐助、爱心捐款、会员缴费、投资收益等多种方式募集幸福资金,为成功人士和爱心人士提供回报家乡的平台,不断壮大资金“蓄水池”。截至目前,全县60个试点村共筹集幸福资金2000余万元。如,马家村幸福资金总额达70. 26万元,参与捐赠人士达401户,占比98.7%。二是规范幸福资金管理。出台《幸福协会章程》《幸福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幸福资金使用原则、程序和纪律,专门用于扶困助难、关爱关怀、助学助医、表彰奖励、公益活动等方面。发挥慈善资金的第三次分配作用,促进村民共同富裕。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各类帮扶活动800余次,合规使用幸福资金60余万元。
(三)以群团组织为纽带,搭建沟通服务之“桥”。组织共青团、妇联、计生协、关工委、老年协会、残联等村级组织成立群团组织联合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围绕倡导文明婚嫁,提倡厚养薄葬,遏制人情攀比,促进乡风文明等开展志愿服务,及时进行教育引导;围绕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员等特殊群体提供关爱服务,提升幸福感和归属感;围绕农村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岗位信息推送,积极引导创业就业,以“一个都不能少”的成效确保每个村民都有自己的组织,每个村民都能享受到关爱和服务。
(四)以经济协作为支撑,夯实共同富裕之“基”。充分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纽带作用,将村域内专业合作社、企业、种养大户等市场主体组织起来,成立村级经济协作组织理事会。一是实施“村企联营”。依托企业优势,发展“村集体经济+企业+农户”的联农带农机制及“技术+”“电商+”“服务+”合作模式,着力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农业品牌,提高集体收入、带动农民增收。二是实行“产业联盟”。持续深化“党建+产业联盟”助推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积极引导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和村民积极参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形成一套内容完善、支持有力、管控高效、可操作性强的产业联盟发展模式。积极探索农村职业经理人制度,引进高端优秀人才,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推动集体经济高效快速发展。三是实现“收益联享”。通过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同时把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净利润不低于5%注入村幸福资金,反哺乡村治理。
三、主要成效
(一)基层组织“强起来”。党建引领内嵌于乡村治理的各环节、全过程,加强村党支部书记对"三会"的组织领导,推动党建网络与治理载体在组织架构和区域布局上无缝对接、全面融合。通过党性教育等方式,选准"领头羊"、当好"孺子牛",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明显增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加凸显,基层治理配置更简约、运转更高效。
(二)治理机制“顺起来”。注重乡村治理载体建设,探索“一约三会”治理架构,群众主体作用显著增强。开发集村务公开、村民互动、政策咨询、便民服务、积分管理于一体的乡村智理小程序,外出务工的村民随时随地参与家乡的建设和发展,有效提升了自治、德治、法治、智治水平。调查数据显示,全县60个试点村共21854户,有90%农户参与了村规民约的制订,有85%农户加入了村幸福协会,群众参与治理的主体意识进一步强化,多元共治的格局基本形成。
(三)产业筋骨“壮起来”。到2023年底,全县386个行政村(含涉农社区)经营性收入总额为6558.88万元,村均16.9万元;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上的村占比13.7%。麻溪铺镇马家村成立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2023年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250.4万元。凉水井镇王家岭村采取“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在邻近村“1+N”建立产业基地和农产品回收点,2023年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110.1万元。一批产业联盟中心实现了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过100万元,示范效果明显、帮扶带动能力强,整体迈上集体增收、强村富民的乡村振兴“快车道”。
(四)人居环境“靓起来”。各村持续开展“百村万户”示范创建,定期组织开展“十美”评选活动,对遵守公德良俗、村规民约的典型代表进行评选奖励。成立村民志愿者服务队伍,带动全村开展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建立定期检查、评比、奖励的“大评小奖”长效机制,村容村貌明显改观,被评为2022年度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
(五)文明乡风“兴起来”。“一约三会”有效推动了乡风文明由“景美”向“德美”延伸,焕“新颜”与换“新风”共融。村规民约将村民广泛关注的焦点难点堵点问题量化为能做到、可执行的共同行为规范,“道德模范”“文明家庭”“好婆媳”“美家美妇”等评选活动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了崇尚文明、健康向上的时代新风。截至目前,全县21个乡镇404个行政村(社区)文明实践站所建设全覆盖,村规民约修订率100%,法制审核率100%,全县入选县级以上文明乡镇15个,县级以上文明村24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