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全称:沅陵县楠木铺乡黄腊溪村幸福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由本村村委会领导的村民自愿结合的为村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开展扶贫济困、关爱关怀、助学奖励、表彰奖励、公益活动等,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社会风尚,提高村民素质,改善社会风气。
第四条 本协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
第五条 本协会地址: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楠木铺乡黄腊溪村村部。
第二章 业务范围
一、村级幸福协会资金主要来源:
1、会员捐资收入。入会会员秉承自觉自愿、上不封顶的原则,捐资幸福协会资金。
2、村级拨款收入。村里每年从村集体经济利润收入中注入不低于5%的资金。
3、社会捐助收入。幸福协会资金接受热心于社会慈善和公益事业的团体、单位和个人的协会资金捐助,并向捐赠者开具凭证,向社会公布。
4、各类奖励收入。与乡村治理工作相关的奖励资金,村里按相应比例进行划转注入。
5、其他合法收入。包括上级拨款、协会资金利息等收入。
二、村级幸福协会资金主要支出:
1、服务会员支出。本村村民子女在本县范围内就读的初中毕业生考上免费师范生或省级以上重点高中的,当年给予500元奖励;高中毕业考取高职院校的当年给予700元奖励;考取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的,当年给予1000元奖励;考取重点本科(985、211)院校的,当年给予2000元奖励;考取研究生、博士生以上的,当年给于3000元奖励;对应征入伍的,当年给予1000元奖励。
2、困难帮扶支出。会员的家庭成员因大病、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本村的孤寡老人、孤儿等生活困难的,由幸福协会资金开支,给予适当的救助。救助标准为:患符合上级规定33种大病之一的或因病、因重大意外事故个人支出部分超出5000元以上的,当年给予500元一次性救助。孤寡老人、孤儿等生活困难的,当年给予500元一次性救助。
3、集体文体和公益活动支出。年初由理事会列出活动预算计划,每年活动预算支出不得超过幸福协会账户资金的10%,经报村党支部、村委会审批后,列入协会资金支出计划。主要为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等用品购置、租赁与维修等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动必要的奖励开支。
4、先进评选表彰支出。用于经村民代表大会推选和上级批准评选表彰的优秀村民的奖励支出。奖励标准为被评为十好优秀人物的,或被县、乡两级评为先进个人的,当年每人奖励500元。荣获市级以上先进个人称号的,每人奖励1000元。每年开展产业发展大户评优活动,年评优秀户3户,每户给于1000元奖励。
第三章 附则
1、未入会的必须在每年3月底之前入会,从入会起可享受幸福资金优惠政策。
2、已入会的随时欢迎向幸福协会捐赠。
3、本协会由理事会负责管理。捐赠1000元以上均为理事会成员,再从理事会成员当中选举产生3-5人为幸福协会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资金管理。
沅陵县楠木铺乡黄腊溪村幸福村民互助会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