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垭村农村人居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集中攻坚行动方案
为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巩固村庄清洁行动成果,结合《关于 2023 年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十大行动建设沅陵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村范围内开展为期 180 天的卫生大清扫“百日攻坚战”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行动时间
2023 年 4 月 1-2023年9月30
二、人员部署安排
第一组:组长:周春绒
成员:黄国文、黄玉平、李生福、周耀彩
范围:黄家组、栗子塔组、万师老组、湾里组
第二组:组长:黄文元
成员:赵德付、赵吉庆、符长贵
范围:赵家组、溪里组、杨老界组
第三组:组长:周亚静
成员:彭华珍、周福生、赵幺妹
范围:大沟组、张家村组、枣树湾组
第四组:组长:周福学
成员:彭天贵、石邦文、彭金权、李芝林
范围:垭上组、彭家组、中间组
三、行动内容
(一)交通沿线“五堆五清”:聚焦国道、省道、县道、 乡道、村道沿线“五堆”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区域,开展交通公路沿线杂物堆、垃圾堆、粪便堆、沙石堆、柴火堆整治。同时坚持“谁堆放、谁负责”的原则,发动群众对公路沿线自家或公共区域的杂物堆、垃圾堆、粪便堆、沙石堆、柴火堆进行彻底清理。保持公路路面完好、干净整洁,全面清除建筑生活生产垃圾、烂棚烂舍、污水横流、畜禽散养、垃圾焚烧池设施,不定期开展大清扫、大清运工作,彻底整治路域环境“脏乱污”现象。加强对绿化树木的管护,及时修剪、补植、美化道路两侧的种植物,确保无死(枯)株和大面积裸露土地,提升绿化、美化和景观化效果。
(二)集镇“六乱六清”:集中治理集镇垃圾乱倾倒、污水乱排放、杂物乱堆放、车辆乱摆放、店面乱搭建、广告乱张贴“六乱”。开展清垃圾、清污水、清塘沟、清违建、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六清”专项整治行动。规范集镇经营秩序、市场秩序,重点整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做到集镇道路畅通,无乱搭乱建、无车辆乱停乱放、无污水乱流乱排、垃圾清扫清运及时;对集镇各类户外广告统一规范,全面清理小广告、牛皮癣、破旧横幅和海报等,墙面、电线杆等不得乱涂乱画;垃圾中转站和公厕周围、绿化花坛、偏僻角落的卫生死角及时清理。全面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做到随脏随扫,全天候保洁,加大力度整治沿街铺面乱扔乱倒垃圾现象。
(三)机关院落“三净四无五有”:加强对乡级机关院落(含卫生院、学校及其他乡镇机关)的环境整治,全面整治单位内部及周边的环境卫生,达到“三净四无五有”(院落楼梯净、墙体地面净、办公场所净;无乱堆乱放、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机动和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无占道;有垃圾分类设施、有卫生设施、有卫生清扫人员、有检查考核制度、有醒目禁烟标志)标准。同时食堂符合食品安全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要求,坚持经常性开展灭鼠、蚊、蝇、蟑螂活动,院内无蚊蝇孳生地环境卫生状况良好。村(居)委会内外环境卫生状况良好,路面、绿地、院落等外部环境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厕所内清洁卫生,无蝇无蛆,基本无异臭味。
(四)村庄清洁行动。一是清理生活垃圾。对村庄内外、房前屋后的柴火、杂物及积存垃圾、漂浮垃圾、散落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做到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二是清理河道沟渠。落实河长责任制,以河长为抓手,全面清理村内河、塘、沟、渠等水域漂浮垃圾及两岸护坡裸露垃圾、退水渠污泥杂物。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宣传力度,房前屋后、村内村外不乱排生活污水,防止生活污水横流、巷道积水。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三是清理农业废弃物。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清理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推进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严格按照规定处置,实现源头减量,积极推进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五)农户“八整洁”整治行动。围绕农户庭院和屋内居舍,组织动员群众及时清扫房前房后、屋里屋外等环境卫生,规范庭院养殖,做到人畜分离,归圈饲养,规范庭院种植,大力发展庭院经济,防止杂草丛生,做到家家户户屋里屋外“八整洁”(客厅收拾整洁、灶屋清理整洁、厕所清洗整洁、床铺折叠整洁、鞋子摆放整洁、衣物晾晒整洁、院子清扫整洁、杂物堆放整洁)。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2023 年 4 月 1 日-20 日)。各村要充分认识到“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重要性,乡村两级要及时成立行动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行动台账,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相关责任人。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地营造整治工作氛围,全面动员部署,迅速掀起全民自觉参与、农民自觉投入、各界积极参与专项整治战役的高潮。
(二)问题排查(2023 年 4 月 20 日-30 日)。组织乡村两级工作人员,以村为单位,按照附件一表格内容,对所属管理辖区内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大摸底、大排查行动,留下影像资料,形成问题清单。村级要对各村发现的问题集中汇总,于 5 月 5 日下午下班前将各村汇总表(盖章扫描件和电子档)上报至乡县人居办进行留存、备案。
(三)靶向整治(2023 年 5 月 1 日-8 月 25 日)。各村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序时推进,强力推动,发动广大干部群众,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持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各具特色攻坚行动,确保全面覆盖,彻底整治,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四)资料收集(2023 年 8 月 26 日-9 月 30 日)。各村要建立健全工作调度机制,加强工作督导,发现问题及时交办解决,安排专人收集整治行动过程中的影像资料同步收集工作资料(文件、会议、报表、图片等),留存痕迹,总结提炼,每月将工作开展情况小结上报至乡人居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