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浪乡水田村2023年度乡村治理试点
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和《沅陵县2023年度乡村治理试点工作方案》(沅委乡振组发[2023]16号)文件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治理水平,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作为主攻方向,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作为根本目的,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主体、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在乡党委政府组织领导下,开展党性教育,制订村规民约,成立幸福协会、群团组织联合会、经济合作组织理事会,通过数字赋能,发挥乡贤作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建立以自治为基础、法治为根本、德治为遵循的乡村治理体系,高质量完成我村乡村治理试点工作,努力实现产业筋骨“壮起来”、人居环境“靓起来”、乡风文明“兴起来”、平安建设“强起来”、平台搭建“活起来”,真正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推进我村农村经济社会全方位发展。
三、试点内容
按照党建引领、群众主体、数字赋能、协会管理的总体要求,推行"一约三会"乡村治理模式,开展试点工作。
1、党建引领。在乡党委政府组织指导下,每季度开展一次党性教育活动,处理不合格党员;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着力提升我村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充分发挥我村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群众主体。乡村振兴关键是人的振兴,人心的振兴。通过召开党员群众会议,印制宣传标语,微信发动引导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在各村民小组召开屋场会,多层次,全方位宣传乡村治理的目的意义,目标措施,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泛凝聚共识。探索村民自治途径、措施、方法,组建幸福协会等自治平台,探索“积分制、清单制、屋场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治理模式,规范村务监督。
3、数字赋能。建立集监测、预警、指挥为一体的村级信息平台;开发乡村治理数据模块,通过乡村振兴公众号、村级事务管理平台、企业微信等小程序搭建村民沟通交流参与平台;建立健全5G网络和通信基站,全面推动数字乡村建设。
4、村规民约。采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式,通过召开屋场会,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广泛征求民意,严格“三上三下”的程序,重点抓参与度和认可度,按照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原则,将群众关心的人居环境、社会治安、公序良俗、尊老爱幼、尊师重教、关爱弱势群体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内容;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优秀文化、法治建设、移风易俗等有机结合,制定出广泛参与、符合村情、群众认可、合理有效的村规民约。同时设立群众建议信箱,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献策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5、幸福协会。按照“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服务宗旨,成立幸福协会,协会下设“村规民约执委会、红百喜事理事会、幸福资金管委会”。通过开展捐赠大会筹集幸福资金。幸福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会员交纳会费、社会捐赠、上级爱心专款等。幸福资金用于困难帮扶、道德模范人物评选表彰、公益活动、村民教育等。让幸福协会成为自我管理的主要载体。同时,每年开展春节返乡人群“回故乡,建家乡”募捐活动,并将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幸福协会有机结合,注入协会资金“源头活水”。
6、群团组织联合会。组织各类群众组织、社会团体成立村级群团组织联合会,包括由共青团、妇联、关工委、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老年协会、残联、民兵等组织。充分利用各类群团组织力量,握指成拳形成乡村治理工作合力。
7、经济合作组织理事会。大力推进乡村发展,将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组织起来,持续推进中药材种植、油茶种植、小水果开发、乡村旅游等产业,继续依托壶头山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盘活劳动力资源,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
四、试点范围
全村
五、试点时间
2023年3月至2024年元月。
六、实施步骤
1、广泛宣传发动(5月底前完成)。及时开展宣传,对全村群团组织、各类对象进行详细摸底,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专题培训会,以及分片屋场会、微信、电话等各类方式,多层次、全方位宣传造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泛凝聚共识。
2、开展党性教育(6月底前完成)。制定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在乡党委政府指导下对我村党支部进行全面评估、所有党员的现实表现开展全面评价。在乡党委书记陈文同志指导下召开高标准的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不合格率原则按照5%掌握。通过严格规范党内生活,强化党性教育,积极发挥党员在推进乡村治理工作中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彰显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3、制订村规民约(7月底前完成)。按照“管用能兑现、倡新风助和谐”原则,召集各行各业人士及“五老”“新乡贤”拟定适合的村规民约,并通过“三上三下”方式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形成大家共同遵守的村规民约,参与率要达到98%以上。
4、设立幸福协会(9月底前完成)。按照民政部门规定,申报设立幸福协会;成立“村规民约执委会、红百喜事理事会、幸福协会资金管委会”组织,落实负责人并报乡党委政府审批明确;积极多方筹措幸福协会资金,广泛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积极缴纳“幸福协会”会费,参与率要达到95%以上;发展村合作经济组织,提升村集体经济收入水平,按照村集体经济净利润不低于5%注入幸福协会资金,用于乡村治理。
5、建立群团组织(10月底前完成)。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完善群团组织,在上级党组织指导下,设立包括由共青团、妇联、计生协、关工委、老协、民兵、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在内群团组织,选好负责人,按照程序报乡镇审批。每个组织保证至少4名骨干力量,且人员不能交叉任职。群团组织经常性开展活动,实现全体村民参与,助力乡村振兴。
6、完善协会机制(11月底前完成)。建立协会组织管理机制,建立协会组织人事任免制度,相关人员任免报请乡党委政府行文;统筹推进乡村治理工作,规范资金管理,制定幸福协会章程及交纳会费管理办法。按照“管钱不用钱”的原则,制定资金使用的范围、用途、额度,充分发挥协会资金推进各类组织活动有序有力开展的效应和导向。
7、推动数字赋能(年底前完成)。开发应用乡村治理小程序,主要通过乡村振兴公众号、村级事务管理平台、企业微信等、建立健全公众信息沟通交流参与平台;建立健全5G网络,启动智慧乡村,助力农村数字经济发展,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8、全面总结提升(年底前完成)。开展“最美家庭、最美庭院、最美党员、最美干部、最美婆婆、最美媳妇、最美丈夫、最美妻子、最美儿女、最美志愿者”等十美评比表彰活动,树立好典型。试点工作结束后,全面总结,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并长效推进。
七、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乡村治理试点工作,在清浪乡乡村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领导下,发动村支两委,党员群众力量,共同参与,统筹推进。
2、强化宣传引导。把宣传引导贯穿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利用村村响大喇叭、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积极宣传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推进、成果共享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