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2023年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决定于2024年1月1日起实行,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需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要,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 修订后的(条例)分为三大篇,共11条158条,在体例布局上依然保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突出“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凡是国家法律已有的类容,就不在重复规定,第一篇为总则部分,对(条例)的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等重要内容进行了规定。为整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根本遵循。第二篇为分则部分,分则部分详细规定了各类违纪行为及相应的处分措施,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违纪行为及其认定标准和处理办法。第三篇为附则。 二、新(条例)修订的主要特点 修订后的(条例)分为三大篇,共11章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新修订的?(条例)的主要特点可以概括为八个方面: 一个思想:(条例)第2条规定了“党的纪律建设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克谢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两个坚决维护:(条例)第2条进一步明确“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个重点:第七条对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脚趾的腐败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做出重点查处的规定。 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四种形态:(条例)第三条规定了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坚守初心使命,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文化自信。(条例)第五条充实完善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 五处纪发衔接:(条例)对党纪与国法的衔接在第29至32条、第35条中作出规定,如增加了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次序、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严重败坏党员的形象行为的处分规定。 六个从严:(条例)得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第57条),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第83条)打击报复批评、检举、控告人员、证人及其他人员(第83条)打击报复批评、检举、控告人员、证人及其他人员(第88条),利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第100条),乡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第122条),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 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第140条)等六种违纪行为从重或加重处分。 七个有之:(条例)中充实完善总书纪反复强调警惕的“七个有之”问题的处分规定:(第54—61条)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

一、前言


  2023年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决定于2024年1月1日起实行,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需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要,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


  修订后的(条例)分为三大篇,共11条158条,在体例布局上依然保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突出“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凡是国家法律已有的类容,就不在重复规定,第一篇为总则部分,对(条例)的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等重要内容进行了规定。为整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根本遵循。第二篇为分则部分,分则部分详细规定了各类违纪行为及相应的处分措施,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违纪行为及其认定标准和处理办法。第三篇为附则。


二、新(条例)修订的主要特点


   修订后的(条例)分为三大篇,共11章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新修订的?(条例)的主要特点可以概括为八个方面:


一个思想:(条例)第2条规定了“党的纪律建设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克谢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两个坚决维护:(条例)第2条进一步明确“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个重点:第七条对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脚趾的腐败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做出重点查处的规定。


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四种形态:(条例)第三条规定了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坚守初心使命,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文化自信。(条例)第五条充实完善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


五处纪发衔接:(条例)对党纪与国法的衔接在第29至32条、第35条中作出规定,如增加了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次序、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严重败坏党员的形象行为的处分规定。


六个从严:(条例)得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第57条),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第83条)打击报复批评、检举、控告人员、证人及其他人员(第83条)打击报复批评、检举、控告人员、证人及其他人员(第88条),利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第100条),乡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第122条),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 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第140条)等六种违纪行为从重或加重处分。


七个有之:(条例)中充实完善总书纪反复强调警惕的“七个有之”问题的处分规定:(第54—61条)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














一、前言

  2023年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决定于2024年1月1日起实行,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需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要,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

  修订后的(条例)分为三大篇,共11条158条,在体例布局上依然保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突出“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凡是国家法律已有的类容,就不在重复规定,第一篇为总则部分,对(条例)的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等 

点赞(5)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