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坝村“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结合我村创建名副其实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进一步创新基层治理方式,激发群众参与农村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构建共建、共管、共享的社会治理工作格局,提升农村管理水平。 坚持把积分制管理与村民自治结合起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推行积分制管理模式,通过正向激励,凝聚群众、引导群众、调动群众,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充分发挥群众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风文明实践中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探索破解村民主体缺位、村级组织号召力趋弱、农村基层治理缺抓手、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的新路径,努力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自治、德治、法治”乡村治理工作格局。
二、工作目标
以刘家坝村为试点,引导村民广泛参与、农民自治管理,全面实现刘家坝村乡村治理积分制的规范化制度化。
1、乡村治理能力不断提高。提高乡村依法依规治理、服务群众、引导自治等能力,使乡村治理回应群众诉求更灵敏、提供服务管理更完善、开展群众工作更扎实、维护和谐更有力。
2、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鼓励农民参加人居环境治理“赚”积分,“兑”出乡村环境新面貌。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
3、群众参与活力有效激发。各类主体参与积分制管理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作用充分发挥,共同营造积极向上、安定有序的乡村治理新局面。
4、乡风文明水平显著提升。引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村规民约成为群众的自觉意识和行为准则,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充实,农村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三、运行规则
(一)、实施主体。村是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的实施主体。建立健全由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和网格员等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村积分制实施方案并负责执行落实。网格员负责入户宣传积分制,为村民做好积分制申报记录,村干部负责各自包片网格的积分情况收集和审核把关,工作队负责统筹协调和电脑录入。具体人员分工如下:
1、成立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刘绍海
职责:统筹协调积分制相关各项工作,制定完善积分制兑换细则。
副组长:张斌
职责:按照网格化分工负责包片网格的积分情况收集和审核把关,
网格员职责:负责入户宣传积分制,为村民做好积分制申报记录
2、积分超市管理小组:
组长:张斌
职责:负责积分获取和商品发放情况的登记
成员:龚玉秀 张莉 姚元旺
职责: 龚玉秀 负责财务报账, 张斌 负责从超市购买商品, 张莉 负责制作积分获取和商品发放情况电子表格。
姚元旺 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二)参与主体。参与主体是本村户籍家庭和常住在本村的其他居民。村民积分的内容分为四大类:环境卫生类、公共事业类、乡村建设类、奖励惩罚类。家庭根据不同参与方式设置相应的积分计分标准,积分的具体内容及积分标准参考,本计分标准结合当地实际可以适当改动。
(三)积分流程。村建立管理台账,有参与意愿的村民以户为单位建立积分手册,积分以户籍为单位统计,不能转借、赠与。
1、一日一记录。积分申请可通过口头、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申报,也可网格员代为申报,其他村民也可向村反映加分。申报时要清楚告知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并提供相关证据。
2、一季一公示。村积分管理工作小组每季对村民积分进行审核认定,每季度的前十五天对积分结果进行公开,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3、每年一兑换。每年的后十五天为集中兑换期,兑换开始前将以多种形式发出通知。兑换后的积分不能再兑换商品,年终全村会员的总积分进行一次年度排名,对积分最高1、2、3名的会员再进行一次的物质奖励(不超过200元物质)。
(四)奖励办法
一是物质奖励,可以用积分在积分超市兑换生活用品。兑换标注见(刘家坝村积分制管理分值标准(试行))
二是精神鼓励,包括各类评星定级、评先表彰。村在开展优秀党员、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五好文明家庭及道德模范等各类评星表彰活动中,与评选对象的积分紧密结合。
刘家坝村积分制管理运行规则
一、申请:参与主体是本村户籍家庭和常住在本村的其他居民。
二、认定:对参与积分管理的村民,经村委会和幸福协会协商认定受理后登记入册,以户为单位进行积分管理。
三、积分:村委会和幸福协会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对村民每次参与活动情况和表彰情况进行登记,并记录相应的积分,积分不能租借、不能赠予。
四、审核:村积分管理工作小组每季对村民积分进行审核认定,每季度的前十五天对积分结果进行公开,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工作小组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五、兑换:每年1月的后十五天为集中兑换期,兑换开始前将以多种形式发出通知。兑换后的积分不能再兑换商品但是可以纳入年度总积分排名,每年对积分高的家庭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基础分低于0分的取消该户半年的享受奖励性政策资格及红白理事会服务资格。
七、积分制度试运行期间,村委会和幸福协会商议后可以对积分标准和兑换标准进行调整。
八、村委会对该积分制活动有最终解释权。
刘家坝村积分制管理分值标准(试行)
一、环境卫生类
1、每月评选为清洁户的,奖励80分
2、主动清扫公共卫生的,奖励50分
3、制止乱丢垃圾行为的,奖励20分
4、养鸡鸭不影响公共场所卫生的,奖励50分/月
5、红白喜事后环境卫生由主人自行打扫干净的,奖励50分
6、其他参与环境卫生的行为,视情况奖励20-100分
二、公共事业类
1、网格员收集联系对象所反映问题的,每条奖励5分;帮助解决所反映问题的,视问题大小奖励20-50分
2、参与志愿者义务劳动的,奖励50分
3、参与调处家庭、土地、山林等民间纠纷的,奖励50分
4、义务帮助他人的,奖励30分
5、其他参与公共事业的行为,视情况奖励30-100分
三、乡村建设类
1、未享受待遇的人员参与县、乡、村级会议的并发挥正能量,配合幸福协会开展工作的,每次奖励10分
2、为乡村建设建言献策的,奖励10分;得到采纳的,再奖励20分
3、主动宣传国家政策的并得到多数村民小组群众认可的,奖励50分
4、自觉拆除“空心房”、破旧棚圈的,奖励200分
5、其他参与乡村建设的,视情况奖励30-200分
四、其他奖励惩罚类
1、家庭成员考上大专以上院校的,奖励200分
2、家庭成员参军的,奖励200分
3、网格员协助居民反映积分行为、申请积分奖励的,每次奖励20分
4、积极配合省、市、县、乡各级检查和村干部的工作,奖励按级分别为200分,100分,50分,20分;不积极配合县、乡、村部门工作,屡教不改的,每次惩罚扣除200分
5、非法上访及参与重大群体性信访事件的。按信访严重程度以国家、省、市、县四级分别惩罚扣除400、300、200、100分
6、发生吵架、打架行为且影响恶劣的,每次惩罚扣除200分
7、不赡养老人、不尊老爱幼的,每次惩罚扣除200分
积分兑换商品列表 | |||||
商品 | 规格 | 所需积分 | 商品 | 规格 | 所需积分 |
生态食盐 | 1袋 | 30 | 香皂 | 1块 | 40 |
毛巾 | 1条 | 50 | 老抽 | 1瓶 | 50 |
洗洁精 | 1瓶 | 50 | 耗油 | 1瓶 | 50 |
牙刷 | 1支 | 50 | 牙膏 | 1支 | 60 |
洗衣粉 | 1袋 | 60 | 生抽 | 1瓶 | 60 |
卷纸 | 1提 | 80 | 洗发水 | 1瓶 | 120 |
沐浴露 | 1瓶 | 150 | 洗衣液 | 1瓶 | 120 |
食用油 | 1瓶 | 150 | 排插 | 公牛 | 160 |
大米 | 10KG | 180 | 电饭煲 | 1个 | 300 |
备注:兑换的商品因品牌、规格的不同价格也不同,具体以展示的实物为准